漠视企业利益 营商环境堪忧
陕西博迪诺教育有限公司在西安未央投资遭遇“江相派”圈套
“江相派”,是存在于我国旧社会时代的老千集团,也就是诈骗团伙。“江”指江湖,“相”指宰相,顾名思义乃是江湖中自恃有宰相之才的门派。为了行骗,他们可以精心布局10年之久,期间各种奇思妙计,叹为观止,令人拍案惊奇。比之号称连神仙都难以识破的骗术“天仙局”,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些原本只出现在旧社会或者港台影视剧中的骗局,让刚过而立之年的马浩在古城西安,彻底的经历了一番。
这场“布局”的参与者们,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拆迁办主任,有某村前村主任,有公司老板,还有估价公司的评估人员,他们利用手中职权和信息不对称的便利,提前布控步步为营,轻轻松松地把马浩和他的公司拖入骗局,损失惨重,而一群设局者们,则顺利地拿到国家补助款后,完美收官!
李森,真名李文森,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东长吊村原村主任李建华之子,陕西民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整个局中的核心人物,江相派中谓之“军马”,在现代骗局中称为实际执行人。
在西安市“十二五”规划中,就有了“调整主城区铁路货运站和铁路专用线的总体思路”,根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西安市产业发展规划》等,西安市北三环与西铜高速附近就已经纳入了政府的拆迁规划,其中就包括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红色村。让马浩备受损失的民成大厦就坐落在这里。
民成大厦是陕西民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红色村联营合作建设项目,土地为红色村集体所有,不属于商品房,严格意义上来讲,它就是一栋违法建筑。
2014年3月20日,西安铁路工程建设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安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我市调整主城区铁路货运站和铁路专用线工作的安排意见》,提出“西安站改扩建工程即将开工”,安排“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是西安东、西货运站和从东、西站接入的铁路专用线调整的时期,也是相关铁路货运站、铁路专用线逐步迁建和拆除的时期。”违法建筑“民成大厦”亦在拆迁范围之内。
依照最新出台《城乡规划法》,违法建筑只有层高达到2.2米以上,用于生活居住的,才可以争取按照正常房屋进行补偿。很明显,“民成大厦”不在正常房屋补偿范围之内。于是,李森在幕后策划人的指点下,开始寻找背锅的对象,转嫁风险。在江相派中谓之“一哥”,在现代骗局中称为受害人。
期间,马浩为法人代表的“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寻求场地合作,意欲开设幼儿教育以及相关业务。双方相见,一拍即合,迅速地于2014年4月21日签订《北三环民成大厦商铺租赁合同》。此时,距西安市人民政府2日公开发布《关于我市调整主城区铁路货运站和铁路专用线工作的安排意见》,仅仅过去了19天!
马浩的户籍地是陕西榆林,公司另一股东闫某强也不是西安本地人,加上李森的刻意隐瞒,因此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对民成大厦的实际命运一无所知,依然四平八稳的推进自己的投资建设计划。民成大厦1-4层开办博文迪诺幼儿园,总投资2500多万元,5-7层开办安古兰婴幼儿游泳中心,总投资2800多万元,并且以上计划在2016年7月份全部投资建成,幼儿园已经开园一年有余,招收学生450余人。
眼看到博文迪诺幼儿园就要发展壮大起来,达到初步目的李森等终于等来期盼已久的政府文件。2016年12月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发布“未政告字【2016】7号”文——《关于西航油库改造建设征迁工作的通告》,按照该通告规定,民成大厦征迁工作由张家堡街道办负责,这样一来,工作就落在张家堡街道办副主任、拆迁办主任吴林的肩膀上,吴林和曾经的村主任李建华关系更是非同一般。
同时,通告中出现了一条让李森等感到既害怕又庆幸的规定:西航游湖改造建设征迁用地范围内,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李森等人通过利益输送给相关领导,将原有一万多平方的面积,通过相关手段,评估至一万三千多平方,凭空增加两千多平方,套取国家利益。张家堡街道办副主任吴林,通过谈判的借口,将马浩诱骗到未央区清水庄园酒店,没收手机限制人身自由,以达到迅速拆迁的目的。
按照法律规定和通告要求,民成大厦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但在实际执行中,因为拆迁民成大厦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过大,所以会适当的予以补偿,依据有关规定、按扩大后的13451.99㎡计算,其拆迁补偿将不会超过1500万元。
让民成大厦拆迁补偿附加值提高的是投入超多5000万元博文迪诺幼儿园和安古兰婴幼儿游泳中心。
此时,受张家堡街道办拆迁办委托的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田某和张某粉墨登场。
在田某和张某的评估中,违法建筑民成大厦基础框架结构高达1802.25元/㎡,平均评估价格为2125.48元/㎡,总补偿款28592070.21元,可谓是天价。而博文迪诺幼儿园和安古兰婴幼儿游泳中心的评估价格,因为田某和张某认为“洗脸池、电视墙、热带鱼池及设备、吧台等是可以拆卸带走的,所以只给搬运费就好”,故而,5000多万元的投资最终评估价为8411225.79元!
违法建筑被估价2800多万,投入5000多万元的物品被估价800多万,并且还不能够申请重新评估!
在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森、李建华代表陕西民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马浩等隐瞒事实情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和吴林为代表的张家堡街道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间为2017年4月6日。
李森等顺利拿走了国家补偿款,完美收官抽身而去,留下马浩等人欲哭无泪。
不具备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马浩和闫某强,更不可能窥破李森等人的骗局,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之余,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冷静,选择了跟拆迁部门直接对抗的本能举动,先是阻止政府拆迁,被强拆后又开始采用诉讼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结果还引来了牢狱之灾,因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15-37天不等。
此时的马浩和闫某强,完全忽略了自己是怎么糊里糊涂的选择了民成大厦的。
纵观整个“局”,布局者得知违法建筑民成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后,为了怎么提高国家拆迁补偿款,可谓绞尽脑汁:李森出面选择投资商,让民成大厦附加值提升,受害人马浩成为了一只待宰的羔羊;李建华找到了街道办拆迁办吴林,负责政府层面的官方活动;吴林利用身份的便利,掌握到政策上的任何风吹草动,并顺利的安排田某和张某在房产评估中做足手脚;然后,吴林和李建华迅速签订协议,在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毫无反抗之余,顺利拿到高额的国家补助款,把烂摊子扔给马浩,让其自生自灭。
依照“江相派”的行动标准:“一哥”,也就是受害人,是马浩,也就是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军马”,也就是骗局的实际执行人,是李森,也是陕西民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某和张某,应该是“举人”或者“进士”,负责技术支持;至于李建华和吴林,究竟谁才是幕后主使,即“大学士”,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最后,还是回到法律的角度上来:李森等在明知民成大厦纳入拆除范畴之后,故意隐瞒其实际情况,依然招商让马浩等进入投资,且在政府拆迁阶段,恶意串通他人暗度陈仓,采用虚假评估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业已涉嫌构成犯罪,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面对着血淋淋的事实,再看看网上发生在西安市层出不穷的骗局,马浩突然间想起来最初临行前朋友们的交代,投资远离大西安!可见,这真的不是一块适合投资的土地。
日前,陕西博文迪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依法提起诉讼,至于结果如何,我们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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